朗读
2018年,我市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加部、省组织的国际性农产品展会,着力拓展境外营销市场,提升宁波品牌农产品影响力知名度。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关于组织参加2018年国际性农产品会展的通知》(浙农专发〔2017〕109号)精神,经主体申报、区县(市)推荐、市审核并报省农业厅确认,今年度全市42家(次)农业经营主体参加了日本东京、法国巴黎、美国波士顿及上海SIAL、香港美食博览会等10个境(内)外农业展会,按相关政策规定要求,市级财政给予参展主体展位费补助计142.5万元(参展企业及补助金额详见清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1月16日 至1月22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89186925,89186926)。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月15日
2018年度宁波市国际性农产品会展参展企业展位费补助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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