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民政局,宁波前湾新区、宁波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为创新完善基层自治机制,宣扬推广各地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工作在基层社会治理、推动文明乡风中的做法成效,全面打造幸福美好家园,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在全市开展“甬有善治·幸福有‘约’”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双十佳”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等政策文件以及省委、市委城乡社区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挖掘、展示和推广优秀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引导各地充分发挥其在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推动移风易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重要作用。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
围绕规范日常行为、维护公共秩序、保障群众权益、调解群众纠纷、引导民风民俗、维护社会治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制定或修订的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等行为规范。体例可以为结构式、条款式、三字俗语、顺口溜、山歌民歌等各种表述形式。
(二)评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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