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民政局,市级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关于“建设人人慈善标杆区”的决策部署,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先行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甬党办〔2021〕84号)精神,加强慈善文化宣传,创新慈善文化传承,助力打造全国文明典范之都、城乡幸福共富之都,经研究,决定开展宁波市“慈善空间”创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多方力量共建、社会公众受益”的模式,开展全市“慈善空间”创建活动,推动“人人慈善为人人”的社会氛围浸润到城市每个角落,进一步构筑浓厚的慈善生态。力争到2025年设立100个慈善空间,打造一批可视化、可推广、可复制的不同类型的慈善空间范本,推动我市“人人慈善标杆区”建设。2022年计划创设首批宁波市慈善空间30个左右。
二、空间功能
“慈善空间”是具备稳定的场地设施,能够发挥弘扬慈善文化、展示慈善组织、推广慈善项目、开展慈善服务、提供慈善咨询等一种或多种功能的慈善实体场域。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五方面功能:
(一)弘扬慈善文化。深入挖掘宁波慈善历史文化,大力传播现代慈善理念和《慈善法》等政策法规,对慈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推动慈善融入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营造“人人尚善、人人行善、人人可善、人人乐善”的氛围。
(二)开展慈善服务。将慈善空间作为开展慈善活动的重要场所,结合自身优势资源将公益慈善想法付诸实践、付诸日常。通过慈善课堂、创意厨房、法律援助、科普空间、残健共融、义卖义演、志愿服务等多元创意形式,更好服务群众,搭建公众参与慈善的便捷平台。
(三)推广慈善项目。将慈善空间作为我市品牌慈善项目展示推广的窗口,多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向公众介绍慈善项目,总结推广慈善项目经验,宣传慈善项目实施成效,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源投向优质的慈善项目。
(四)提供慈善咨询。依托慈善空间设立慈善咨询服务点,为公众提供慈善政策指引、慈善救助及转介、慈善资源链接等咨询服务,搭建政府、企业、社会、个人参与慈善工作的桥梁纽带,促进各方信息互通。
(五)展示慈善组织。依托慈善空间打造我市慈善组织宣传展示平台,重点宣传慈善组织在慈善募捐、慈善救助等方面取得的成效,树立慈善组织良好形象,进一步增强慈善组织影响力。
三、创设对象
认同慈善理念,具备稳定的场地设施,能配备专人负责维护管理,愿意投入人力、精力、物力等积极将公益慈善融入日常空间,为公众参与慈善提供渠道,推动传播慈善文化、提供慈善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乡社区等均可申报。
2022年重点引导以下三类对象参与创设:
(一)公共场所。如:文化广场、公园、音乐厅、影剧院、体育场馆、游客中心、旅游景点等文化体育场所,商场、超市、书店等购物场所、连锁门店,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美术馆等文化交流场所,轨道交通、机场、火车站等公共交通场所,及其他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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