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考生:
1月18日,浙江省民政厅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后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明确考后资格审查有关要求,现告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
在宁波市参加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成绩全部合格且报考时不使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以及成绩全部合格、报考时虽使用“告知承诺制”但学历核验未通过的考生。
是否需要参加考后资格审查,以考生收到省人事考试院短信通知为准。
二、考生提交申请时间
2022年1月19日-1月25日24:00
三、考生提交申请方式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zjzwfw.gov.cn/search/queryinfo/search.do)或“浙里办”APP,进行个人实名注册,搜索“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后资格审查”按系统提示在线申报。(具体见附件)
四、咨询电话
地区 |
电话 |
工作时间 |
宁波市 |
0574-87187003 0574-89184255 |
周一至周五8:30-11:30 13:30-17:00 周一至周五9:00-12:00 14:00-17:30 |
海曙区 |
0574-87200386 |
周一至周五8:30-11:30 13:30-17:00 |
江北区 |
0574-87451785 |
周一至周五8:30-11:30 13:30-17:00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民政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minzhengju/20220119/431109.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