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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助推共同富裕先行市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甬民发〔2021〕127号

朗读

各区县(市)民政局,宁波前湾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助推共同富裕先行市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民政局

2021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助推共同富裕先行市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

为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助推共同富裕先行市建设,根据《中共宁波市委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甬党发〔2021〕29号)、《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浙民办〔2021〕166号)要求,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建设的重要部署,坚持将中心所需、大局所在和民政所能紧密结合,坚持数字赋能和政策集成“双轮驱动”,将共同富裕融入民政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全职能,有效破解民政领域共同富裕建设瓶颈。力争到2025年,高水平建成精准保障、幸福颐养、人人慈善、和谐自治、暖心服务“五个标杆区”,民政领域共同富裕建设任务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形成一批展现民政作为、具有民政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宁波民政事业发展整体水平持续走在全省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精准高效、兜底有力的救助福利体系

统筹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强化大救助信息平台技术支撑,推动兜底救助向多样化保障转变。到2025年,救助“一件事”惠民联办率达 100%,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年标准提至14000元以上,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年标准达到 32000元。

一是加大兜底保障力度。修订《宁波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将低保边缘认定标准放宽到低保标准的2倍。加大支出型、急难型救助力度,探索发展型、关爱型救助,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将救助对象由户籍人口扩至常住人口。健全城乡统筹的低收入群体精准识别、精细救助机制,完善“一事一议”救助机制,强化对特殊对象、特殊情形的“个案式”救助帮扶。发挥贫困风险预警预防机制作用,实现困难对象动态监测、主动发现、及时救助。将低保标准与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挂钩,社会救助标准、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做到动态调整、稳步提升。实施救助管理机构升级改造和管理服务提升计划,为流浪乞讨、走失、务工不着、家庭暴力受害人等离家在外临时遇困人员提供救助。(责任处室: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处、社会事务处)

二是拓展救助服务内容。实施助力困难群众共同富裕“七大行动”,探索建立社会救助家庭生活条件基本标准,结合适老化改造、残疾人辅助设施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统筹多方力量提供居室改善、家具家电配备等救助服务。对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家庭成员优先推荐公益性岗位就业,通过扣减就业成本等方式激发救助对象增收内生发展动力。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和资金比例,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为困难群众提供探访照料、精神慰藉、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专业化社会工作服务。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数字化改革撬动作用,依托省大救助信息系统推动落实“五个帮”,大力推广海曙区社会救助“物质+服务”全国试点经验,继续实施救助“一件事”联办,“幸福清单”标准化发放,开展“幸福码”延伸服务。(责任处室: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处)

三是健全救助服务工作机制。高标准建设“智慧救助服务联合体”,整合部门救助资源和社会帮扶资源,打通困难群众“需求清单”和政府、社会“服务清单”的对接通道,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联合帮扶体系。健全探访关爱制度,打造救助对象居家社区关爱服务网络,完善孤儿、困境儿童探访关爱、监护评估、监护保护制度。健全诚信评价机制,加强救助对象信用信息管理,实施失信惩戒和守信奖励。建立尽职免责机制,保护提高救助干部工作积极性。(责任处室: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处)

四是提升社会福利水平。加强对残疾人、孤困儿童、“三留守”等人员的关爱,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深入开展“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孤儿助学工程”,推动“添翼计划”扩面提档。建好建强市社会福利院(市恩美儿童福利院),集中养育本辖区由民政部门长期监护的儿童。实施集中养育拓展计划,将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重度残疾等困境儿童,由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提供生活照料、康复训练、心理辅导等服务。着力构建“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加快推进市、区县(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村(社区)儿童之家实现应建尽建,推动村(居)民委员会设置专人专岗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依托“12345”未成年人保护热线,逐步构建部门联通联动、资源共建共享的关爱保护机制。(责任处室: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处)

(二)构建供给丰富、触手可及的养老服务体系

以重大改革、重点项目、重要政策为抓手,持续推进“三纵四横”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打造“甬有颐养”民生服务品牌。到2025年,新建、改建养老床位20000张,建设5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0个以上、标准化老年食堂300个以上,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8%,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30人以上,“甬易养”智慧养老应用建成并高效运行。

一是提高基本养老服务覆盖力。建立科学精准的基本养老服务对象识别机制,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动态管理。建立全市统一、结果互认的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机制,将评估结果作为领取老年人补贴、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依据。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标准,探索实行“重阳分”制度。实施“线上监测+线下探访”相结合的独居、空巢、留守老年人巡访制度,周探访率达到100%。改造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100%实行集中供养,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到95%。加强山区、海岛等偏远地区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继续实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高龄津贴等惠老举措。完善老年优待制度,探索老年福利政策逐步惠及常住老年人口。(责任处室:养老服务处)

二是织密养老服务设施网络。按照“机构跟着老人走”的目标,编制实施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规划建设项目重点加大中心城区嵌入式、多功能、综合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探索公办养老机构通过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改制为国企等方式,引入专业运营理念和队伍,提升公办机构运营服务水平。鼓励民办养老机构提供普惠养老服务。严格落实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标准,织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实现“服务就在家门口”。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现愿改尽改、应补尽补,支持有需要的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责任处室:养老服务处、社会组织管理局)

三是优化养老服务供给质量。打造全域助餐服务体系,到2025年,养老机构“阳光厨房”建成率达到90%以上,食品安全等级A、B率达到95%以上,每日享受助餐服务居家老年人5万人以上。坚持以标准促规范、优服务,到2025年,市、县两级公办养老机构均达到三星级以上标准,全市80%养老机构达到二星级标准,其中三星级以上50个、四星级以上10个。巩固家庭养老基础性作用,免费培训家庭照护者3万人次。丰富养老服务专业人才供给,完善技能培训、等级认定和激励措施。到2025年,培训养老护理员1万人次,培养300名养老机构管理人员,每60张养老机构床位配备1名社会工作者,每万老年人拥有社会工作者数量达到25人。发展“时间银行”等助老志愿服务,鼓励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森林康养等新型养老消费,促进老年用品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积极推进长三角养老服务一体化。建立线上线下、部门联动的综合监管机制,依法打击无证无照从事养老服务行为,持续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欺诈销售和服务消费侵权行为执法行动。发挥养老服务机构综合性政策保险和老年人意外保险作用,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处室:养老服务处、慈善社工处)

四是促进医康养融合发展。提升养老机构专业照护能力,在养老机构新建一批医疗机构老年病分院、老年康复分院以及护理院,鼓励医疗机构转型发展养老服务,100张床位以上养老机构实现康复室全覆盖。所有护理员都具备基本的康复知识,高级护理员掌握康复技能,提供老年人康复训练指导服务。实施优秀护理员转型提升为康复护士培养计划。市、区县(市)建设集展示、体验、租赁、销售为一体的康复辅具服务平台,建设1个康复辅具消杀场所。开展公益类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项目,探索建立康复辅助器具配置补贴制度,支持将基本型康复辅具社区租赁服务纳入养老助残福利服务补贴。开展“救在身边·安老护老”行动。到2025年,所有市、县公办养老机构设置认知症照护专区,床位占比不少于当地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数的8%,每万名户籍老年人口拥有养老机构认知障碍床位数20张。(责任处室:养老服务处、救助福利处)

五是加快养老服务数字化应用。按照底层架构统一、市县联动开发、不断升级迭代的思路,加快“甬易养”智慧养老场景应用开发。结合未来社区建设,推进智慧养老社区建设。围绕老年人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开设老年人绿色通道,探索开展健康咨询、紧急救护、慢性病管理、生活照护、物品代购等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研究开发适老化智能产品。支持新材料、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的深度集成应用,支持企业研发生产可穿戴、便携式监测、居家养老监护等智能养老设备和老年人急需的产品。推广物联网和远程智能安防监控技术,降低老年人意外风险。到2025年,“甬易养”智慧养老应用建成并高效运行,每个区县(市)至少建设4家智慧养老服务机构。(责任处室:养老服务处)

(三)构建现代规范、蓬勃发展的慈善发展体系

着力发展现代慈善事业,切实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重要作用。到2025年,全市慈善组织总数达到130家,慈善信托实现区县(市)全覆盖,资金规模突破1亿元,“慈善一日捐”机关和事业单位参与率达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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