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各区县(市)民政局,各市级行业协会商会:
根据《民政部关于在行业协会商会领域组织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民发〔2021〕18号)精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局制订了《在全市行业协会商会领域组织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宁波市民政局
2021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在全市行业协会商会领域组织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民政部关于在行业协会商会领域组织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民发〔2021〕18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甬政办笺〔2021〕17号)要求,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决定在全市行业协会商会领域组织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强化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五个严禁”要求,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乱收费”。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降低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规模,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强化行业协会商会节俭办会意识,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增强行业协会商会服务企业能力,为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贡献力量。
二、时间安排
2021年3月-10月。
三、主要任务
(一)减免一批收费。按照“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的原则,引导和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在充分考虑自身工作实际和发展需求的基础上,主动减免部分经营困难会员企业尤其是受疫情影响生存困难民营中小微企业的会费和其他收费项目,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降低一批收费。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督促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在统筹考虑会员企业经营状况、承受能力、行业发展水平等因素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勤俭节约办会意识,力所能及压缩自身费用支出成本,主动降低一批盈余较多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切实防止过高收费。
(三)规范一批收费。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收取标准和程序的监督检查力度,配合发展改革等部门持续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合理设定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指导督促行业协会商会按要求调整和规范一批收费项目,进一步提升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四)查处一批收费。会同和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进一步畅通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投诉举报渠道,建立投诉举报处理反馈机制,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抽查检查力度,集中查处一批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始终保持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的高压态势。
(五)通报一批收费。通报表扬一批降低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效果明显的行业协会商会先进典型,公开曝光一批顶风违法违规收费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业协会商会负面典型,为专项行动开展创造良好社会氛围和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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