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区县(市)民政局、财政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大榭开发区民政与社区管理局、财政局,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18〕147号)明确,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50%确定。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宁波调查队提供的2019年宁波各区县(市)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统计数据,决定调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生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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