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委组织部、民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和《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甬党办〔2014〕102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社会工作发展,助力宁波走在高质量发展前列,现就开展第四批宁波市社会工作示范基地创建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标
2019年计划创建第四批示范基地10个,创建范围为在我市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服务、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人口计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领域,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直接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城乡社区、社会组织以及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企事业单位。
二、创建标准
社会工作示范基地创建标准主要包括发展理念、专业支撑、实践成效等3项指标,详见《宁波市社会工作示范基地创建参考标准(试行)》(见附件1)。
三、创建方式
(一)推荐申报。按照自愿申报、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申报单位对照《宁波市社会工作示范基地创建参考标准(试行)》逐项进行比对,达到创建标准的填报《宁波市社会工作示范基地创建申报表》(见附件2,此表可通过宁波市民政局网站nbmz.ningbo.gov.cn下载),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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