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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一波接着一波。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重要指示精神,昨天,市委市政府发布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了25条具体措施,确保3年为企业减轻负担600亿元,为民营企业融资、创新、拓展海外市场等方面提供各项政策支持。力争通过3年努力,有效提升全市民营企业创新转型能力、应对复杂形势能力和国际化发展水平。
降成本、助融资
力争制造业贷款保持年平均增速达到10%
近期,从中央到省里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举措,我市也接连出台了“降本减负十条新政”“稳定外贸发展十项措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80条意见”等政策。
昨天,宁波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围绕优化降本减负政策、优化金融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优化创新资源配置、优化开放水平、优化法制环境这六个方面,推出了25条具体措施。
优化降本减负政策的初衷,是为了提高民营企业的盈利能力。《实施意见》明确,要切实抓好国家、省、市减负降本一揽子政策的落地落实,确保3年为企业减轻负担600亿元。
具体包括适当下调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比例与履约保证金比例;对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不收保证金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加大资金补助;自2019年起,按规定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3年内每年下浮幅度相当于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1个月的额度等。
如今不少民营企业的发展遭遇“用地难”的问题。为了降低民营企业要素获取综合成本,《实施意见》提出,实施差别化地价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产业项目用地,可按不低于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确定土地出让底价。采用低于法定最高年限出让、先租后让等弹性出让方式供应产业用地,降低企业获得土地初始成本。
为优化金融服务,《实施意见》提出了力争制造业贷款保持年平均增速达到10%的目标。设立规模为100亿元的上市公司稳健发展支持基金,充分发挥政府资金撬动作用,吸收社会资本,防范上市公司流动性风险,提振市场信心。
同时,推进信贷资源向小微企业倾斜,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重点发放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及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聚焦小微企业中的薄弱群体,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努力实现“双增”目标。力争为优质中小民营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100亿元。
破壁垒、促转型
全面开放民间投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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