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园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各相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管理办法》(甬科社〔2022〕30号),以及科技特派员轮换、增补要求,现开展第十五批个人科技特派员备案以及第十四批团队科技特派员增补工作。前期我局已征集了各区(县、市)的科技特派员需求,并进行了梳理汇总(见附件1)。请各相关单位针对地方需求(附件1供参考),结合科技特派员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本着供需结合、精准选派的原则,推荐市级第十五批个人科技特派员及第十四批团队科技特派员(增补),现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备案类型
个人科技特派员。是指从市内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市内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单位及农业乡土专家中选派,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技术特长,深入基层一线并与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或乡镇(街道)签订科技服务协议,开展农业创新创业、科技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培训等活动的科技人员。
团队科技特派员。是指从市内外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选派,围绕乡村特色产业发展需求,由若干名专业相近或互补的科技人员组成,与产业链上下游核心生产经营主体或乡镇(街道)签订科技服务协议,开展农业技术示范推广、技术指导等服务的工作团队。
二、备案程序
(一)组织申报
个人科技特派员:符合选派条件的科技人员与服务对象签署科技服务协议,填写《宁波市个人科技特派员备案登记表》(附件2),经服务单位属地乡镇(街道)、区(县、市)科技局、派出单位审核同意,在备案网页https://www.wjx.top/vm/wFXEUlj.aspx#上填写《宁波市个人科技特派员备案登记表》,并上传登记表扫描版及科技服务协议。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科技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kejiju_shizhishichanquanju_/20240122/4461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