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县(市)区科技局、“四区二岛”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宁波创新港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
宁波创新港运行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科学规范宁波创新港管理,使其高效、有序、健康、持续地运行发展,特制定本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宁波创新港是为全市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团体、创新联盟、投融资机构提供成果发布、项目对接等各类活动的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
第三条 宁波创新港将建设成为全市汇聚创新智慧的平台、转化创新成果的桥梁和培育科技财富的摇篮,以加速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促进产学研合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氛围。
第四条 宁波创新港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的功能:
一是举办科技活动。定期组织开展科技成果发布会、科技项目对接会、培训会、联谊会以及论坛、讲座、沙龙等形式多样的科技合作交流活动,营造浓郁的创新创业氛围,使之成为全市重要的科技活动举办地。
二是集聚创新资源。大力集聚有显示度的科技研发机构、科技创新人才、公共创新平台和创业投资机构等创新要素,努力促进交叉创新和集成创新,提高区域创新能力,使之成为全市重要的创新资源集聚区。
三是输出技术成果。通过科技项目对接和科技成果发布等形式,源源不断地输出各类研发设计和项目开发成果,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使之成为全市重要的技术成果输出源。
四是交流科技信息。以浙江省列入中国创新驿站建设试点省份为契机,有效集成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中介组织、行业协会、行业龙头企业和政府相关部门科技信息资源,建成我国创新驿站网络的一个重要节点,使之成为全市重要的科技信息互通站。
五是提供专业服务。充分发挥已经集聚的政府投资建设的各类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以及引进的相关检测认证、投融资等中介机构的重要作用,为创新主体提供专业化、人性化、个性化的服务,使之成为全市重要的专业服务支撑极。
六是培育创新文化。通过组织开展创新、创业、创意“三创”大赛和举办各类科技合作交流活动,大力弘扬“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奋发有为、敢为人先”的创新文化,努力营造宜业、宜居、宜创新的良好氛围,使之成为全市重要的创新文化扩散点。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分工
第五条 宁波创新港由宁波市科技局和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联合共建,宁波市研发园区管理服务中心、宁波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和宁波市科技信息研究院共同承建。
第六条 工作分工:
1、宁波市科技局:指导宁波创新港的运行管理;给予宁波创新港必要的运行经费支持。
2、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全面负责和指导宁波创新港的运行管理、场地建设和经费保障。
3、宁波市研发园区管理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宁波创新港的日常运行管理;征集各类科技活动方案,起草年度活动计划;与各举办单位联络协调,并出具《宁波创新港科技活动联系单》;组织宁波研发园区的院士工作室、大院名校转移中心、企业研发机构开展各类活动等。
4、宁波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组织全市性的大型科技活动;落实市创新联盟、市各行业协会、市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相关活动;牵头开展各类科技培训、技术交易、项目服务;负责创新港活动科技成果跟踪、统计工作等。
5、宁波市科技信息研究院:负责宁波创新港宣传报道;建设宁波创新港网站并做好日常维护;做好各类活动音视频信息的采集工作;定期编印创新港工作简报;开展知识产权培训活动等。
第七条 成立宁波创新港建设领导小组,由宁波市科技局和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宁波市研发园区管理服务中心、宁波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和宁波市科技信息研究院相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每年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创新港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审定创新港年度工作计划,评价创新港建设成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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