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
为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推进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建链发展,根据《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全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和《宁波市产业链标杆项目遴选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现就组织申报2024年度宁波市产业链标杆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宁波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及其他有关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项目实施单位应满足实施细则关于亩均评价、数字化、绿色化、年度研发经费内部支出等方面要求。近三年无重大安全、环保事故(事件)、纳入严重失信主体以及其他不宜列入产业链标杆项目的情形。
同一主体同一年度原则上只可选择一个类别申报产业链标杆项目。
(二)项目类型
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为导向,围绕承担重大战略任务、率先打破垄断、提升产业链韧性、强化产业基础、提供示范引领等方面,结合宁波制造业实际,产业链标杆项目分为强链引领项目、补链筑基项目、延链融合项目、建链提能项目等4个类型。前三类项目领域原则上需符合《宁波市标志性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重点领域目录(2024年版)》(附件2)。
1.强链引领项目:属于我市具有较好基础和比较优势,且需要进一步重点发展的产业链锻长板项目,一般位于重点领域目录的强链环节。此类项目需聚焦产业链关键环节,推动重大战略任务落实,提升重点产业链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能够发挥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
2.补链筑基项目:属于我市尚无发展基础或尚未形成规模效应,且今后亟需推动突破的产业链补短板项目,一般位于重点领域目录的补链环节。此类项目需围绕产业链核心领域,通过技术创新实现技术攻关和产品突破,推动解决“卡脖子”问题,推动提升产业链发展韧性和安全水平。
3.延链融合项目:属于我市已形成较强的生产制造基础,具备向产业链上下游两端延伸发展的产业链融合项目,一般位于重点领域目录的延链环节。此类项目需通过数字技术应用、产品创新设计、企业品牌培育、制造服务拓展等方式,推动企业向“制造+服务”转型,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
4.建链提能项目:属于尚未列入我市重点产业链培育领域,但符合发展导向、面向未来需求、具备培育新建产业链潜力的重大项目。此类项目需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和示范性,有望培育新的产业方向,实施单位应具备一定的行业影响力,能够形成积极的带动作用和集聚效应。
(三)项目条件
本项目实行竞争性择优遴选,基本申报条件为:
1.项目应以打造标志性产品为导向,根据重点培育产业链布局,围绕强链、补链、延链、建链重点环节实施。核心主导产品具有较好的先进性、创新性和竞争力。
2.项目应具备较高的经济社会效益、较强的产业链上下游带动作用和较好的示范引领效应,能够形成可视化、可借鉴的项目实施成效。
3.项目应于2023年1月1日以来开工,并在申报前完成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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