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宁波市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关键零部件强链补链产品认定申报的通知》(甬经信装备〔2023〕180号)、《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打造新能源汽车之城专项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甬经信装备〔2024〕80号),我局组织开展了相关项目工作。经企业申报、各区(县、市)初审,专家评审或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复审,现将认定(补助)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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