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评估和第三批试点城市申报的通知》(工信部联财函〔2023〕381号)(以下简称《申报通知》),工信部等五部门已组织开展第二批试点城市评估和第三批试点城市申报工作。为认真做好上述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城市评估
(一)评估对象
第二批试点城市:宁波市鄞州区
(二)评估内容
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执行和落实情况,主要包括:产融合作组织、政策、资源、工作等保障体系;试点城市创新实践,如产融合作政策创新、产融合作平台建设、金融产品服务创新等;试点总体成效,以及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典型经验总结提炼及报送推广情况。
(三)评估材料要求
由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会同区财政、金融管理部门联合编制自评报告(参考附件1),填报试点指标数据(参考附件3),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并出具报送函件。如需延续试点,请在函件中明确,并附新的试点实施方案(参考附件2)。如未明确申请延续试点或未及时报送评估材料,视同结束试点工作。
二、第三批试点城市申报
(一)申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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