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20〕72号)、《宁波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和认定管理办法》(甬经信企服〔2018〕200号)和工信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的通告》(工信部企业函〔2022〕274号),现将2022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拟奖励(补助)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0日至4月26日。如有意见或异议,请与我局联系。联系人:杜云峰,联系电话:89292061,邮箱:931019064@qq.com。
2022年度国家示范平台拟奖补资金(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拟奖励 金额 |
拟建设补助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经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jingxinwei/20230423/436140.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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