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有关行业处室: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的有关精神,根据浙江省经信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浙江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功能定位及申报主体
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以下简称企业共同体)是以产业链龙头企业或关键环节主导企业牵头,联合产业链上下游、横向同类企业、科研院所、高校,以优化产业链企业分工与协作,提高产业创新能力、产业链主导能力、供应链畅通能力、市场拓展能力、集成服务能力为共同愿景,通过协议(或契约)方式组建的新型产业组织形态,实现产业链关键技术自主可控和安全高效发展的目标。申报主体为产业链龙头企业、关键环节主导企业、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系统集成服务商等。
二、申报领域和目标
面向“415X”产业集群、标志性产业链和本地优势产业,重点围绕集成电路、智能计算、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网络、空天一体、第三代半导体等未来产业,以及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领域组建一批企业共同体。支持企业共同体实施一批协同创新项目,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支持企业共同体转化落地一批产业化项目,加快新兴未来产业发展;支持企业共同体联合实施一批智能制造、绿色制造项目,提升系统集成综合服务能力。
三、申报条件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经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jingxinwei/20221109/4348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