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宁波市级 > 宁波市经信局 > 正文

宁波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民政业务领域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甬民发〔2022〕54号)

朗读

各区(县、市)民政局,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单位):

现将《2022年民政业务领域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请区(县、市)民政局明确1名联络员,从4月起每双月底以条目式报送工作进度及落实情况,首次报送为4月29日前,市民政局将视情晾晒各地工作情况。联系人:王秀江;联系电话:89189071。

宁波市民政局

2022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民政业务领域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行动计划

一、强化政策支持

1.认真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研究制定我市具体贯彻落实意见。(责任单位:社会组织管理局;完成时限:9月底前)

2.制定《宁波市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办法》。(责任单位:社会组织管理局;完成时限:5月底前)

3.制定《宁波市社区发展基金会试点指导意见》。(责任单位: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完成时限:5月底前)

4.修订《宁波市社会团体法人治理指引》。(责任单位:社会组织管理局;完成时限:7月底前)

5.修订《宁波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责任单位:社会组织管理局、规划财务处;完成时限:4月底前)

二、加强孵化培育

6.实施枢纽型社会组织达标计划,镇乡(街道)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标准化达标率达到60%以上,镇乡(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实体化运作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各区(县、市)民政局;完成时限:10月底前]

7.实施枢纽型社会组织提升计划,以慈善、养老、儿童福利等社会组织为重点,每个区(县、市)级社会组织服务平台新培育入驻民政业务领域社会组织不少于2家、每个镇乡(街道)级社会组织服务平台新培育入驻民政业务领域社会组织不少于1家,且民政业务领域社会组织入驻率不低于60%。[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民政局;完成时限:11月底前]

8.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培优行动,区(县、市)范围内社区社会组织平均活跃度超过50%,提升民政业务领域社区社会组织活跃度。[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民政局;完成时限:11月底前]

9.引导符合条件的区(县、市)登记的社会组织做好慈善组织登记和认定工作。[负责单位:各区(县、市)民政局;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三、创新载体形式

10.依托宁波(鄞州)社会组织创新园,开展“益起淘”请你来参与系列活动,开发设计青少年、老年人等民政业务领域服务项目。(责任单位:社会组织管理局,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鄞州区民政局;完成时限:10月底前)

11.举办“6·28社会组织党员公益日”活动,采取市、区(县、市)联动的方式,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引导社会组织为民政服务机构、社区等民政服务对象提供专业服务。[责任单位: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各区(县、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完成时限:7月底前]

12.举办全市社会组织公益项目设计大赛,聚焦民政业务领域征集公益项目。(责任单位:社会组织管理局,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完成时限:7月底前)

四、加大资金扶持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级 > 宁波市经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jingxinwei/20220429/432648.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