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发局:
根据《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备案和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甬经信中小〔2017〕168号)和《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度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备案和半年度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甬经信中小〔2018〕136号)要求,经各区县(市)经信部门推荐,实地走访,专家评审和公示,确定将栎港科技园等16家基地(具体名单见附件)备案为2018年度宁波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现予以公布。
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要在现有基础上,建立健全服务制度,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要不断完善、优化创业创新设施和环境,集聚内外部优质资源,提升服务水平,为入驻小微企业提供全面、专业化、个性化服务。各区县(市)经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定期对辖区内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服务运营情况进行检查,落实扶持政策,加强管理服务,提高其发展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要认真总结经验,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实际,做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培育工作。
市经信委每年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进行绩效评价,以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年度资金补助依据。各基地要在每年7月25日、次年1月25日前登陆宁波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备案管理系统填报半年度和年度运营统计数据,未及时填报数据将无法参加年度绩效评价。
附件
2018年度宁波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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