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经信局、财政局,各管委会经发局、财政局:
现将《宁波市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检查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宁波市财政局
2018年8月28日
宁波市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检查
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宁波市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监督管理,完善对各地经信和财政部门负责的其他项目计划实施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管理严谨、科学、公正、高效、廉洁,根据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甬经信技改〔2017〕134号、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为由宁波市本级财政“中国制造2025”专项资金支持、并由各地经信和财政部门负责管理的纳入宁波市工业投资(技术改造)其他项目计划的项目。
二、检查重点内容
(一)项目管理各环节程序执行情况
1.项目计划管理情况。项目评定专家的选取和组成是否符合规定,评定过程是否科学公正等;对拟列入计划的项目是否按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项目计划文件是否规范等。
2.项目调整、竣工审核和补助资金拨付情况。(1)项目调整。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遇到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期、项目类型、投资额有调整的,是否按照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办理。(2)项目竣工审核和财务核查。竣工审核专家的选取和组成是否符合规定,审核方式是否实地进行,审核材料是否齐全;委托开展财务核查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按规定选取确定,有无签订委托协议;财务核查是否规范,核查报告内容是否准确完整等。(3)项目建设进度。是否掌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项目进展情况报告是否按规定及时上报。(4)补助资金拨付。项目补助资金是否依据核查报告确定,是否按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竣工项目补助资金是否按规定拨付下达;资金拨付文件是否规范;符合规定条件可先行预拨的项目补助资金在拨付前是否经过项目开工情况审核等。
3.项目绩效管理情况。项目扶持资金是否做到专款专用;是否掌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是否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评价报告是否按规定及时上报。
(二)面上项目管理工作情况
1.各地经信和财政部门负责项目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是否明确,重大事项是否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2.组织开展项目专家评定、竣工审核和财务核查等工作,是否制订工作方案。
3.对负责项目评定、竣工审核的专家和委托的第三方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是否到位,权责利是否规范,是否从专家库组建、专家专业对口、评定(审核)专家随机产生(或遴选)、专家回避等方面开展对专家的监督管理;对经信、财政部门负责项目管理的关键岗位人员有否开展廉洁从政教育、职务行为规范教育和法纪教育。
(三)扶持项目的合规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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