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经信局 > 正文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软件骨干企业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朗读

各县(市)区软件产业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宁波市软件骨干企业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6月13日 

宁波市软件骨干企业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大对我市软件产业骨干企业的扶持力度,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软件产业发展的意见》、《宁波市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经信委负责宁波市软件骨干企业的认定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认定条件

  第三条 每年动态选择一批产业规模较大、研发能力较强、有望成为行业排头兵的软件企业,认定为软件骨干企业。申请认定软件骨干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近二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利润增长率达25%以上。

  2、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近二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利润增长率达30%以上。

  3、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近二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利润增长率达40%以上。

第三章  认定程序

  第四条 申报软件骨干企业由企业填报相关资料,通过所在县(市)、区软件产业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市经信委。

  第五条申报材料

  (一)申报市软件骨干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

  1、宁波市软件骨干企业申报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3、企业未来三年发展计划,包括行业市场和技术发展趋势,企业技术水平和市场状况,企业资金筹措、人才队伍、技术研发、市场开拓等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等。

  (二)认定申报表可到市经信委网站www.nbeic.gov.cn下载,申报材料及有关数据必须真实完整。

  (三)上述申报材料要求提供一份(装订成书册)及电子版。

第四章  管理与考核

  第六条 经过认定的软件骨干企业,从认定年度开始享受《宁波市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扶持政策。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经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jingxinwei/20181009/4110.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