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教委(局),各有关学校(单位):
为了认真做好我市2001年中考及高中段招生工作,依照浙教基[2000]232号《关于2001年浙江省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我委甬教基[2000]415号《关于2001年宁波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的精神,经研究,就我市2001年高中段(含普通高中、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校和成人中专普通班,下同)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报名: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持有县(市)区教委验印的《浙江省义务教育登记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83年9月1日后出生)的历届初中毕(结)业生,均可报考普高、职高(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普通班、技校报考条件按市高招办有关文件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报名:①高中段学校的在校生(含休学生)、退学生(不含2000年入学三个月内因身体不合格经批准被学校退回者);②2000年因招生考试中舞弊而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和入学资格者;③在全日制学校重读的历届初中毕业生。
(二)考生于3月25日至27日向所在学校报名(历届生向原毕业学校报名),交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并根据财政、物价部门的规定交报考费和测试费。
(三)市三区各中学于3月28日至30日向市教委中招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日程安排见附件2)。因擅自择校而造成人、卡(浙江省义务教育登记卡)错位的毕业生,不予报考。资格审查后,上交考生名册、考生加试及体育选项登记表、报考类别统计表、考生报名卡、准考证。2001年市三区考生体育考试、"5选2加试"和文化课考试的准考证编号一致。市教委中招办设在菱池街9号(宁波市教委考试中心内)。
(四)初三在外地借读,要求回本市户口所在地升学的考生须持本人《义务教育登记卡》(卡反面的"就学登记"栏填写、盖章须完整)、借读学校学籍证明、户口簿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于3月25日至27日到户口所在县(市)区中招办报名。有城区户口的考生直接到市教委中招办报名。
在市三区初中借读的外地考生,2001年可以在市区继续报考高中段学校(特殊限定的除外),但必须在3月25日前向毕业学校提出借读申请,填写《宁波市2001年高中段招生借读申请表》(附件3),由学校统一向中招办办理手续。
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异地借读并要求回户口所在地升学的学生,可在原借读学校参加体育考试,由借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委普教科出具体育考试成绩证明,本市各县(市)区间相互承认。在大市外借读,要求回原籍参加中考的学生,须参加我市统一安排的中考体育考试。体育测试和补测时间由各县(市)区自定。
(五)考生报名除普通中专和技校不能兼报外,其他均可兼报或单报。考生在报名时,不必填写具体的报考志愿,但应确定报考类别(第一类单报普职高,第二类中专兼报普职高,第三类技校兼报普职高)。
(六)2001年中考为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两考合一,各校不得阻止、限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报名,已确定为各地职高类学校提前免试招收的学生,应参加当地教委组织的规范的毕业考试。
(七)各县(市)区中招办必须在5月21日前填报《宁波市2001年中考考生数、试卷袋数、试场数统计表》(见附件5)报我委考试中心。
二、考试:
(一)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自然科学、社会、体育等六科;
另外,市三区毕业生可根据自身特长和爱好,参加自然学科实验操作、音乐、美术、英语口语和计算机等5项选2项的加试。加试实施办法另行制发。
(二)文化课考试日程
日 期 上 午 下 午
6月15日 语文(含听力测试)
(8:30-10:30) 英语(含听力测试)
(1:30-3:10) 社 会
(3:40-5:00)
6月16日 数 学
(8:30-10:30) 自然科学
(2:00-4:00)
(三)试场
各地设立的中考考点要相对集中。各考点要选定光线充足、通风、课桌椅平整的教室作为试场。各个试场内均须摆放桌椅30套。市三区准考证号编排采用9位数编码,自左向右第一、第二位数是市三区代码16,第三、四位数是学校代码(学校代码另附),第五位数统一为4,第六至第九位数为考生顺序号,顺序号以学校为单位,按报考类别从小到大连续编排,有几个考生编几个号(不留空号),准考证号编妥后,按准考证号顺序编制招生报名情况表(各县(市)区准考证编码视实际情况自行决定)。2001年《宁波市中考考生报名卡》填涂说明另行印发。
各考点负责人由县(市)区中招办聘请工作负责、政策性强、坚持原则的同志担任;再由考点负责人聘请工作细致、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监考人员,每个试场两名;有子女在本考点考试的同志不得担任监考人员;本校干部、教师不得参与本校考生的考务工作。严格按章办事,杜绝违纪事件发生。
要加强考点的安全保卫工作,考点要设置试卷保密室,按照浙高招办[1994]9号《试卷保密室管理办法》执行。
(四)考试形式:
2001年中考的英语、自然科学、社会等三门科目仍采用主客观题分卷答题形式,客观题采用光电阅卷。要求各初中学校认真做好客观题模拟适应性练习,并及时纠正出现的各种问题。各县(市)区中招办要培训好光电阅卷的专门人员,维护调试好专用机器,确保光电阅卷工作万无一失。
三、阅卷:
中考期间,每天考试完毕,各考点要派专人将试卷及时送达县(市)区中招办集中保管。阅卷由各县(市)区中招办统一组织,中招办应挑选工作认真、不徇私情的本学科教师担任阅卷工作,要严格把好阅卷关。
阅卷结束后,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有条件的地方,学生中考成绩可输入当地电讯信息台,方便考生查询。考生可在中考成绩公布后的规定时间内到各县(市)区中招办查分。
四、志愿填报:
(一)各县(市)区志愿填报方法自定。
(二)市三区考生根据《2001年中考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估分后填报志愿,填报志愿分两类(普通中专、中师、成人中专普通班志愿的填报,按市高招办通知另行办理)。
第一类:省一级重点普职高(效实、宁中、市职教中心)
考生可在三校志愿栏中填报普高一个重点中学或职教中心三个专业(普职不得兼报)。效实国际部和宁中的民办班作为第二类志愿填报。
第二类:其他中学(普高、职业中专、职高)
考生可按自己的志愿填写3个报考学校或专业。普高与职高、职业中专不得兼报。
(三)为帮助考生填报志愿,市教委于6月17日分别举行普高、职高(普通中专)招生咨询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录取:
(一)各类招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衡量,语文、数学、外语、自然科学、社会、体育等六科考分(市三区考生另加"5选2加试"的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二类志愿(普高、职业中专、职高)录取时,后一志愿比前一志愿降低5分投档。
凡思想品德等第考核不合格者,或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补考后仍不合格者,或劳技课综合成绩不合格者,高中段各类学校都不予录取。
(二)城区高中段招生录取顺序:第一批省一级重点中学(含省一级重点职高);第二批普高、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高、成人中专普通班、技校。
城区高中段录取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按考生报考志愿、考分,根据录取原则统一录取;第二阶段,学生与学校双向选择,未录取的考生持中招办发的分数卡,在中招办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向尚有学额的学校报名,由各招生学校择优录取。
(三)各县(市)区应采用计算机划线定位,减少录取环节中人为因素的干扰,以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
六、民办高中的招生要纳入当地教委的招生计划,预先向社会公布收费标准,录取工作要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管理。跨区域招生必须经过审批,审批权限与其对民办高中的管理权限相一致。
七、2001年镇海中学继续招收市普通高中创新教育理科实验班1班40名。部分省示范普通高中继续实行跨区域招生试点,效实中学、镇海中学面向全市招收高一新生各46名;鄞江中学、宁波三中、江口中学美术特色班首次面向全市招生,鄞江中学40名,宁波三中、江口中学各25名。各地已被当地重点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仍可自愿报考跨区域招生的学校。《关于2001年我市部分省示范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工作的意见》另行制发。
八、宁波市聋哑学校职业中专部2001年招收三年制工艺美术专业和服装设计与制作专业各1班,班额15名,招收全市各特教学校八年或九年制初中毕业生(年龄一般在20周岁以下),3月26日至4月30日以学校为单位或学生单独向市聋哑学校报名(聋哑学校地址:横河街35号,联系电话:7362906),6月15日在市聋校参加招生考试,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和素描、色彩基础。招生简章另发。
九、下列考生如总分低于学校调档分数线,可适当降分提供档案,择优录取。
1、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低于10分以内;2、驻甬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低于6分以内;3、初中三年中,在见义勇为、学雷锋、拾金不昧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并有荣誉证书者,低于20分以内。
十、各类竞赛获奖学生录取加分办法根据《宁波市教委2001年高中段招生各类竞赛活动获奖考生予以加分的规定》(另行制发)办理。
十一、各县(市)区重点中学招生实行保送生制度,要有利于初高中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调动各初中学校办学积极性,有利于选拔和培养优秀学生,在具体操作上要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增加透明度,同时应充分考虑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城区省示范普高定向招生和校内保送工作的实施意见另行制发。 附件:1、宁波市2001年三区高中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2、宁波市2001年三区各校报名日程安排表。
3、宁波市2001年高中段招生借读申请表。
4、宁波市2001年高中段招生借读汇总表。
5、宁波市2001年中考考生数、试卷袋数、试场数统计表。
为了认真做好我市2001年中考及高中段招生工作,依照浙教基[2000]232号《关于2001年浙江省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我委甬教基[2000]415号《关于2001年宁波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的精神,经研究,就我市2001年高中段(含普通高中、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校和成人中专普通班,下同)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报名: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持有县(市)区教委验印的《浙江省义务教育登记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83年9月1日后出生)的历届初中毕(结)业生,均可报考普高、职高(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普通班、技校报考条件按市高招办有关文件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报名:①高中段学校的在校生(含休学生)、退学生(不含2000年入学三个月内因身体不合格经批准被学校退回者);②2000年因招生考试中舞弊而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和入学资格者;③在全日制学校重读的历届初中毕业生。
(二)考生于3月25日至27日向所在学校报名(历届生向原毕业学校报名),交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并根据财政、物价部门的规定交报考费和测试费。
(三)市三区各中学于3月28日至30日向市教委中招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日程安排见附件2)。因擅自择校而造成人、卡(浙江省义务教育登记卡)错位的毕业生,不予报考。资格审查后,上交考生名册、考生加试及体育选项登记表、报考类别统计表、考生报名卡、准考证。2001年市三区考生体育考试、"5选2加试"和文化课考试的准考证编号一致。市教委中招办设在菱池街9号(宁波市教委考试中心内)。
(四)初三在外地借读,要求回本市户口所在地升学的考生须持本人《义务教育登记卡》(卡反面的"就学登记"栏填写、盖章须完整)、借读学校学籍证明、户口簿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于3月25日至27日到户口所在县(市)区中招办报名。有城区户口的考生直接到市教委中招办报名。
在市三区初中借读的外地考生,2001年可以在市区继续报考高中段学校(特殊限定的除外),但必须在3月25日前向毕业学校提出借读申请,填写《宁波市2001年高中段招生借读申请表》(附件3),由学校统一向中招办办理手续。
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异地借读并要求回户口所在地升学的学生,可在原借读学校参加体育考试,由借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委普教科出具体育考试成绩证明,本市各县(市)区间相互承认。在大市外借读,要求回原籍参加中考的学生,须参加我市统一安排的中考体育考试。体育测试和补测时间由各县(市)区自定。
(五)考生报名除普通中专和技校不能兼报外,其他均可兼报或单报。考生在报名时,不必填写具体的报考志愿,但应确定报考类别(第一类单报普职高,第二类中专兼报普职高,第三类技校兼报普职高)。
(六)2001年中考为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两考合一,各校不得阻止、限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报名,已确定为各地职高类学校提前免试招收的学生,应参加当地教委组织的规范的毕业考试。
(七)各县(市)区中招办必须在5月21日前填报《宁波市2001年中考考生数、试卷袋数、试场数统计表》(见附件5)报我委考试中心。
二、考试:
(一)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自然科学、社会、体育等六科;
另外,市三区毕业生可根据自身特长和爱好,参加自然学科实验操作、音乐、美术、英语口语和计算机等5项选2项的加试。加试实施办法另行制发。
(二)文化课考试日程
日 期 上 午 下 午
6月15日 语文(含听力测试)
(8:30-10:30) 英语(含听力测试)
(1:30-3:10) 社 会
(3:40-5:00)
6月16日 数 学
(8:30-10:30) 自然科学
(2:00-4:00)
(三)试场
各地设立的中考考点要相对集中。各考点要选定光线充足、通风、课桌椅平整的教室作为试场。各个试场内均须摆放桌椅30套。市三区准考证号编排采用9位数编码,自左向右第一、第二位数是市三区代码16,第三、四位数是学校代码(学校代码另附),第五位数统一为4,第六至第九位数为考生顺序号,顺序号以学校为单位,按报考类别从小到大连续编排,有几个考生编几个号(不留空号),准考证号编妥后,按准考证号顺序编制招生报名情况表(各县(市)区准考证编码视实际情况自行决定)。2001年《宁波市中考考生报名卡》填涂说明另行印发。
各考点负责人由县(市)区中招办聘请工作负责、政策性强、坚持原则的同志担任;再由考点负责人聘请工作细致、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监考人员,每个试场两名;有子女在本考点考试的同志不得担任监考人员;本校干部、教师不得参与本校考生的考务工作。严格按章办事,杜绝违纪事件发生。
要加强考点的安全保卫工作,考点要设置试卷保密室,按照浙高招办[1994]9号《试卷保密室管理办法》执行。
(四)考试形式:
2001年中考的英语、自然科学、社会等三门科目仍采用主客观题分卷答题形式,客观题采用光电阅卷。要求各初中学校认真做好客观题模拟适应性练习,并及时纠正出现的各种问题。各县(市)区中招办要培训好光电阅卷的专门人员,维护调试好专用机器,确保光电阅卷工作万无一失。
三、阅卷:
中考期间,每天考试完毕,各考点要派专人将试卷及时送达县(市)区中招办集中保管。阅卷由各县(市)区中招办统一组织,中招办应挑选工作认真、不徇私情的本学科教师担任阅卷工作,要严格把好阅卷关。
阅卷结束后,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有条件的地方,学生中考成绩可输入当地电讯信息台,方便考生查询。考生可在中考成绩公布后的规定时间内到各县(市)区中招办查分。
四、志愿填报:
(一)各县(市)区志愿填报方法自定。
(二)市三区考生根据《2001年中考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估分后填报志愿,填报志愿分两类(普通中专、中师、成人中专普通班志愿的填报,按市高招办通知另行办理)。
第一类:省一级重点普职高(效实、宁中、市职教中心)
考生可在三校志愿栏中填报普高一个重点中学或职教中心三个专业(普职不得兼报)。效实国际部和宁中的民办班作为第二类志愿填报。
第二类:其他中学(普高、职业中专、职高)
考生可按自己的志愿填写3个报考学校或专业。普高与职高、职业中专不得兼报。
(三)为帮助考生填报志愿,市教委于6月17日分别举行普高、职高(普通中专)招生咨询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录取:
(一)各类招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衡量,语文、数学、外语、自然科学、社会、体育等六科考分(市三区考生另加"5选2加试"的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二类志愿(普高、职业中专、职高)录取时,后一志愿比前一志愿降低5分投档。
凡思想品德等第考核不合格者,或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补考后仍不合格者,或劳技课综合成绩不合格者,高中段各类学校都不予录取。
(二)城区高中段招生录取顺序:第一批省一级重点中学(含省一级重点职高);第二批普高、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高、成人中专普通班、技校。
城区高中段录取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按考生报考志愿、考分,根据录取原则统一录取;第二阶段,学生与学校双向选择,未录取的考生持中招办发的分数卡,在中招办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向尚有学额的学校报名,由各招生学校择优录取。
(三)各县(市)区应采用计算机划线定位,减少录取环节中人为因素的干扰,以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
六、民办高中的招生要纳入当地教委的招生计划,预先向社会公布收费标准,录取工作要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管理。跨区域招生必须经过审批,审批权限与其对民办高中的管理权限相一致。
七、2001年镇海中学继续招收市普通高中创新教育理科实验班1班40名。部分省示范普通高中继续实行跨区域招生试点,效实中学、镇海中学面向全市招收高一新生各46名;鄞江中学、宁波三中、江口中学美术特色班首次面向全市招生,鄞江中学40名,宁波三中、江口中学各25名。各地已被当地重点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仍可自愿报考跨区域招生的学校。《关于2001年我市部分省示范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工作的意见》另行制发。
八、宁波市聋哑学校职业中专部2001年招收三年制工艺美术专业和服装设计与制作专业各1班,班额15名,招收全市各特教学校八年或九年制初中毕业生(年龄一般在20周岁以下),3月26日至4月30日以学校为单位或学生单独向市聋哑学校报名(聋哑学校地址:横河街35号,联系电话:7362906),6月15日在市聋校参加招生考试,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和素描、色彩基础。招生简章另发。
九、下列考生如总分低于学校调档分数线,可适当降分提供档案,择优录取。
1、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低于10分以内;2、驻甬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低于6分以内;3、初中三年中,在见义勇为、学雷锋、拾金不昧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并有荣誉证书者,低于20分以内。
十、各类竞赛获奖学生录取加分办法根据《宁波市教委2001年高中段招生各类竞赛活动获奖考生予以加分的规定》(另行制发)办理。
十一、各县(市)区重点中学招生实行保送生制度,要有利于初高中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调动各初中学校办学积极性,有利于选拔和培养优秀学生,在具体操作上要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增加透明度,同时应充分考虑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城区省示范普高定向招生和校内保送工作的实施意见另行制发。 附件:1、宁波市2001年三区高中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2、宁波市2001年三区各校报名日程安排表。
3、宁波市2001年高中段招生借读申请表。
4、宁波市2001年高中段招生借读汇总表。
5、宁波市2001年中考考生数、试卷袋数、试场数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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