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宁波市级 > 宁波市教育局 > 正文

宁波市2001年高中段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朗读
各县(市)区教委(局),各有关学校(单位): 
    为了认真做好我市2001年中考及高中段招生工作,依照浙教基[2000]232号《关于2001年浙江省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我委甬教基[2000]415号《关于2001年宁波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的精神,经研究,就我市2001年高中段(含普通高中、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校和成人中专普通班,下同)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报名: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持有县(市)区教委验印的《浙江省义务教育登记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83年9月1日后出生)的历届初中毕(结)业生,均可报考普高、职高(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普通班、技校报考条件按市高招办有关文件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报名:①高中段学校的在校生(含休学生)、退学生(不含2000年入学三个月内因身体不合格经批准被学校退回者);②2000年因招生考试中舞弊而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和入学资格者;③在全日制学校重读的历届初中毕业生。 
(二)考生于3月25日至27日向所在学校报名(历届生向原毕业学校报名),交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并根据财政、物价部门的规定交报考费和测试费。 
(三)市三区各中学于3月28日至30日向市教委中招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日程安排见附件2)。因擅自择校而造成人、卡(浙江省义务教育登记卡)错位的毕业生,不予报考。资格审查后,上交考生名册、考生加试及体育选项登记表、报考类别统计表、考生报名卡、准考证。2001年市三区考生体育考试、"5选2加试"和文化课考试的准考证编号一致。市教委中招办设在菱池街9号(宁波市教委考试中心内)。 
(四)初三在外地借读,要求回本市户口所在地升学的考生须持本人《义务教育登记卡》(卡反面的"就学登记"栏填写、盖章须完整)、借读学校学籍证明、户口簿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于3月25日至27日到户口所在县(市)区中招办报名。有城区户口的考生直接到市教委中招办报名。 
  在市三区初中借读的外地考生,2001年可以在市区继续报考高中段学校(特殊限定的除外),但必须在3月25日前向毕业学校提出借读申请,填写《宁波市2001年高中段招生借读申请表》(附件3),由学校统一向中招办办理手续。 
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异地借读并要求回户口所在地升学的学生,可在原借读学校参加体育考试,由借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委普教科出具体育考试成绩证明,本市各县(市)区间相互承认。在大市外借读,要求回原籍参加中考的学生,须参加我市统一安排的中考体育考试。体育测试和补测时间由各县(市)区自定。  
(五)考生报名除普通中专和技校不能兼报外,其他均可兼报或单报。考生在报名时,不必填写具体的报考志愿,但应确定报考类别(第一类单报普职高,第二类中专兼报普职高,第三类技校兼报普职高)。 
(六)2001年中考为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两考合一,各校不得阻止、限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报名,已确定为各地职高类学校提前免试招收的学生,应参加当地教委组织的规范的毕业考试。 
(七)各县(市)区中招办必须在5月21日前填报《宁波市2001年中考考生数、试卷袋数、试场数统计表》(见附件5)报我委考试中心。 
二、考试: 
(一)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自然科学、社会、体育等六科; 
另外,市三区毕业生可根据自身特长和爱好,参加自然学科实验操作、音乐、美术、英语口语和计算机等5项选2项的加试。加试实施办法另行制发。 
(二)文化课考试日程 
日 期 上 午 下 午 
6月15日 语文(含听力测试) 
(8:30-10:30) 英语(含听力测试) 
(1:30-3:10) 社 会 
(3:40-5:00) 
6月16日 数 学 
(8:30-10:30) 自然科学 
(2:00-4:00) 
(三)试场 
各地设立的中考考点要相对集中。各考点要选定光线充足、通风、课桌椅平整的教室作为试场。各个试场内均须摆放桌椅30套。市三区准考证号编排采用9位数编码,自左向右第一、第二位数是市三区代码16,第三、四位数是学校代码(学校代码另附),第五位数统一为4,第六至第九位数为考生顺序号,顺序号以学校为单位,按报考类别从小到大连续编排,有几个考生编几个号(不留空号),准考证号编妥后,按准考证号顺序编制招生报名情况表(各县(市)区准考证编码视实际情况自行决定)。2001年《宁波市中考考生报名卡》填涂说明另行印发。 
各考点负责人由县(市)区中招办聘请工作负责、政策性强、坚持原则的同志担任;再由考点负责人聘请工作细致、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监考人员,每个试场两名;有子女在本考点考试的同志不得担任监考人员;本校干部、教师不得参与本校考生的考务工作。严格按章办事,杜绝违纪事件发生。 
要加强考点的安全保卫工作,考点要设置试卷保密室,按照浙高招办[1994]9号《试卷保密室管理办法》执行。 
(四)考试形式: 
2001年中考的英语、自然科学、社会等三门科目仍采用主客观题分卷答题形式,客观题采用光电阅卷。要求各初中学校认真做好客观题模拟适应性练习,并及时纠正出现的各种问题。各县(市)区中招办要培训好光电阅卷的专门人员,维护调试好专用机器,确保光电阅卷工作万无一失。 
三、阅卷: 
中考期间,每天考试完毕,各考点要派专人将试卷及时送达县(市)区中招办集中保管。阅卷由各县(市)区中招办统一组织,中招办应挑选工作认真、不徇私情的本学科教师担任阅卷工作,要严格把好阅卷关。 
阅卷结束后,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有条件的地方,学生中考成绩可输入当地电讯信息台,方便考生查询。考生可在中考成绩公布后的规定时间内到各县(市)区中招办查分。 
四、志愿填报: 
(一)各县(市)区志愿填报方法自定。  
(二)市三区考生根据《2001年中考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估分后填报志愿,填报志愿分两类(普通中专、中师、成人中专普通班志愿的填报,按市高招办通知另行办理)。 
第一类:省一级重点普职高(效实、宁中、市职教中心) 
考生可在三校志愿栏中填报普高一个重点中学或职教中心三个专业(普职不得兼报)。效实国际部和宁中的民办班作为第二类志愿填报。 
第二类:其他中学(普高、职业中专、职高) 
考生可按自己的志愿填写3个报考学校或专业。普高与职高、职业中专不得兼报。 
(三)为帮助考生填报志愿,市教委于6月17日分别举行普高、职高(普通中专)招生咨询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录取: 
(一)各类招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衡量,语文、数学、外语、自然科学、社会、体育等六科考分(市三区考生另加"5选2加试"的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二类志愿(普高、职业中专、职高)录取时,后一志愿比前一志愿降低5分投档。 
凡思想品德等第考核不合格者,或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补考后仍不合格者,或劳技课综合成绩不合格者,高中段各类学校都不予录取。 
(二)城区高中段招生录取顺序:第一批省一级重点中学(含省一级重点职高);第二批普高、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高、成人中专普通班、技校。  
城区高中段录取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按考生报考志愿、考分,根据录取原则统一录取;第二阶段,学生与学校双向选择,未录取的考生持中招办发的分数卡,在中招办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向尚有学额的学校报名,由各招生学校择优录取。 
(三)各县(市)区应采用计算机划线定位,减少录取环节中人为因素的干扰,以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 
六、民办高中的招生要纳入当地教委的招生计划,预先向社会公布收费标准,录取工作要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管理。跨区域招生必须经过审批,审批权限与其对民办高中的管理权限相一致。 
七、2001年镇海中学继续招收市普通高中创新教育理科实验班1班40名。部分省示范普通高中继续实行跨区域招生试点,效实中学、镇海中学面向全市招收高一新生各46名;鄞江中学、宁波三中、江口中学美术特色班首次面向全市招生,鄞江中学40名,宁波三中、江口中学各25名。各地已被当地重点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仍可自愿报考跨区域招生的学校。《关于2001年我市部分省示范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工作的意见》另行制发。 
八、宁波市聋哑学校职业中专部2001年招收三年制工艺美术专业和服装设计与制作专业各1班,班额15名,招收全市各特教学校八年或九年制初中毕业生(年龄一般在20周岁以下),3月26日至4月30日以学校为单位或学生单独向市聋哑学校报名(聋哑学校地址:横河街35号,联系电话:7362906),6月15日在市聋校参加招生考试,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和素描、色彩基础。招生简章另发。 
九、下列考生如总分低于学校调档分数线,可适当降分提供档案,择优录取。 
1、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低于10分以内;2、驻甬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低于6分以内;3、初中三年中,在见义勇为、学雷锋、拾金不昧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并有荣誉证书者,低于20分以内。 
十、各类竞赛获奖学生录取加分办法根据《宁波市教委2001年高中段招生各类竞赛活动获奖考生予以加分的规定》(另行制发)办理。 
十一、各县(市)区重点中学招生实行保送生制度,要有利于初高中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调动各初中学校办学积极性,有利于选拔和培养优秀学生,在具体操作上要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增加透明度,同时应充分考虑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城区省示范普高定向招生和校内保送工作的实施意见另行制发。 附件:1、宁波市2001年三区高中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2、宁波市2001年三区各校报名日程安排表。 
3、宁波市2001年高中段招生借读申请表。 
4、宁波市2001年高中段招生借读汇总表。 
5、宁波市2001年中考考生数、试卷袋数、试场数统计表。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级 > 宁波市教育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jiaoyuju/20181119/19230.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