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宁波集装箱海铁联运扶持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甬交发〔2024〕6号)文件精神,需开展2024年度宁波集装箱海铁联运扶持资金申报的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宁波集装箱海铁联运扶持资金(以下简称“扶持资金”)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申报扶持资金的企业应符合《关于印发宁波集装箱海铁联运扶持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甬交发〔2024〕6号)规定的条件。
二、申报资料
1、宁波集装箱海铁联运扶持资金申请表(宁波市人民政府官网自行下载打印或根据规定自行制定);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身份证明(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4、与铁路部门签订的运输代理协议或铁路货物运单;
5、实际从事宁波港口集装箱海铁联运经营业务的2024年度工作总结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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