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交通运输管理机构、有关航运企业:
根据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宁波市财政局《进一步促进公路、水路运输业扩量提质的实施办法》(甬交发〔2020〕90号)、《关于支持公路、水路运输业扩量提增速,冲刺全年红的若干意见》(甬交发〔2021〕22号),结合第三方审计机构的审计情况,市港航中心近期完成了两项水路运输业扶持政策奖励多审核工作。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5日至7月12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向我中心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须在异议材料上盖章或签字,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经公示无异议的审核结果,将作为两项水路运输业扶持政策奖励的最终结果。
联系人:俞平 电话89382563,传真89382565。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jiaotongwei_shigangkouguanliju_/20220706/4335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