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执法队、市公路运输中心:
现将《宁波市“平安公交(轨道交通)”建设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平安建设工作。
宁波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0月9日
宁波市“平安公交(轨道交通)”建设活动工作方案
为不断深化“平安宁波”建设,切实加强公共交通行业安全管理,完善风险闭环管控大平安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强化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提升行业安全生产能力,进一步预防和遏制公共交通事故发生,按照《宁波市基层系列平安建设活动工作方案》总体部署,结合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2020年度全省“平安地铁交通”评估活动实施方案》、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深入开展系列平安建设的通知》要求,根据我市实际,特制订宁波公共交通行业“平安公交(轨道交通)”建设活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密结合行业实际,聚焦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领域,不断提升宁波公共交通企业服务水平和行业形象,进一步增强老百姓出行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打造平安宁波建设名片,为高水平建成平安中国示范区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平安公交(轨道交通)”建设活动,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巩固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增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丰富安全生产文化内涵,提高安全生产队伍素质,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结合形势发展变化,以“争先创优进位”为导向,适时调整系列平安建设重点,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建设举措,建立长效机制,着力打造一批工作规范、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平安公交(轨道交通)”示范点,通过示范引导,以点带面,全面提高平安交通建设水平和成效。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抓好全市“平安公交(轨道交通)”建设活动开展,成立活动指导小组:
组 长: 吴志红 市交通运输局副书记、副局长
成 员: 任 江 市交通运输局安监处处长
杨一松 市交通执法队副队长、二级巡视员
钟敏鸣 市公路运输中心党委委员
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任江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局机关和市交通执法队、市公路运输中心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褚余峰、龚小刚为联络员。活动指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落实“平安公交(轨道交通)”建设活动相关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夯实建设基础,提升服务质量,增强群众满意度
1.完善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宁波市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宁波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不断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进一步明确综合部门和专业部门的安全职责界限。同时督促企业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反恐防范、消防、应急处置等规章制度。
2.加强检查指导。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指导,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反恐法》、《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反恐防范和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管理职能,仔细排摸、巡查重点防范区域,特别是对加油(气)站、充电桩、锅炉房、停车场、轨道交通车辆段等要害部位,开展全方位、多层面、定期拉网式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单位内保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3.增强防范意识。督促公交、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广泛动员全体职工积极参与建设活动,以全国“安康杯”和全市公交行业“公交都市杯”竞赛活动为抓手,发挥“平安之星”、“创安先进个人”的模范带头作用,深入推进星级驾驶员管理模式。公交企业要督促司乘人员注意发现可疑人员和违禁物品,努力将危险人、危险物控制在上车之前。加强司乘人员应急处置能力培训,组织开展应急逃生、反恐防范、制止极端行为等应急演练,努力将事件处置在小、处置在早。完善公交车驾驶员交通安全定期学习教育制度,通报车辆及驾驶员交通违法和事故情况,进一步增强公交驾驶员安全行车、文明行车意识,使每一名驾驶员做到心系安全、情系乘客,努力减少公交车辆各类事故发生。轨道交通运营企业要加强各站点安检力度,提高安检人员专业技能,增强安检人员工作责任心,严格把关,严禁危险品进入站点。加强轨道交通维保人员安全技能教育培训,规范检修作业,确保行车安全。
4.疫情常态化防控。各公交企业、轨道运营公司要结合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明确疫情防控物资配备,场站工具消毒、通风和乘客进站、上车时佩戴口罩并出示“健康码”、“行程码”等要求。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jiaotongwei_shigangkouguanliju_/20211027/4290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