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受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委托,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将联合召开制定宁波舟山港石浦港区沈海高速连接线新桥至石浦段车辆通行费标准听证会。因宁波舟山港石浦港区沈海高速连接线新桥至石浦段项目(以下简称石浦连接线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属在局部地区执行的价格,尤其考虑到新冠疫情期间对会议的规定和要求,本次定价听证会采取简易程序听取消费者、经营者的意见。现就本次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1年9月27日上午9:30,会期半天。
二、听证会地点
象山石浦开元大酒店元和厅,地址:宁波市象山县石浦镇皇城大道1号,电话:0574-65666666。
三、定价方案要点
(一)收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收费政策调整意见的复函》(浙政办函〔2019〕96号)、《关于继续执行我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部分优惠政策有关事宜的复函》(浙政办函〔2020〕86号)及《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政策的通知》(浙交〔2020〕118号)等政策文件。
(二)成本测算情况
依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的规定,经测算,2022年~2036年共15年期间石浦连接线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运营成本为:客车(注:车型≤9座)车次费单位定价成本平均为每车次1.38元,车公里费率单位定价成本平均为每车公里0.11元,隧道叠加通行费单位定价成本平均为每车次0.55元;货车(注:车货总质量<4.5吨)车公里费率单位定价成本平均为每车公里0.12元,隧道叠加通行费单位定价成本平均为每车次0.55元。
此外,考虑到本项目属于政府还贷项目,除政府资本金外,其余项目资金以政府债券形式融资,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所产生的还本付息费用将通过收取通行费偿还。若15年收费期归还债券本息全部由车辆通行费收入承担,归还债券本息费用测算为:1.客车(注:车型≤9座)车次费单位还本付息费用为平均每车次为10.32元;车公里费率单位还本付息费用为平均每车公里为0.83元;隧道叠加通行费单位还本付息费用为平均每车次为4.13元。2.货车(注:车货总质量<4.5吨)车公里费率单位还本付息费用为平均每车公里为0.93元;隧道叠加通行费单位还本付息费用为平均每车次为4.13元。
(三)收费方案
结合当前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和省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的实际,依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政策的通知》(浙交〔2020〕118号)等文件规定,拟定石浦连接线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方案如下:
1、收费站间里程表(单位:公里)
新桥枢纽 |
||||
1.608 |
新桥 |
|||
9.94 |
8.332 |
定塘 |
||
15.613 |
14.005 |
5.673 |
石浦 |
|
17.194 |
15.586 |
7.254 |
1.581 |
石浦主线 |
2、计费标准(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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