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1.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19年8月15日-9月13日。
2.市民和各单位可通过热线电话、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反馈意见,并请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0574)81850286(工作日9:00-11:45,14:30-18:00),(0574)81851232(双休日)。
电子邮箱:nbcskg@163.com。
信函请寄:宁波市鄞州区通途路838号宁波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局,邮政编码315040,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建议”。
传真:(0574)81850287。
附件1:宁波市互联网租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宁波市互联网租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草案)起草说明.doc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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