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促进我市集体所有土地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等规定,我局拟对现行的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货币安置中商品住宅平均价测算办法进行调整,起草了《关于调整商品住宅平均价测定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反馈至我局。
电子邮箱:531408795@qq.com
关于调整商品住宅平均价测定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货币安置补偿政策,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实施细则》(市第141号令),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商品住宅平均价测定办法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商品住宅平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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