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水电站安全生产及生态流量泄放工作,根据《水利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开展水电站等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水监督【2022】50号)要求,现将2022年度宁波下坑电站管理的相关安全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5天。
宁波下坑电站所有权人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工程安全度汛安全和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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