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宁波市自然资源工程和林业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根据省、市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申报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按属地原则,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1.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自然资源工程和林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且由现工作单位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2.企业总部在宁波、派驻或任命到外地分支机构在外地缴纳社保的专业技术人员;
3.在我市合法就业的外籍和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
任职资格的资历和社保缴纳时间一律计算到2020年12月31日,在此期限内已到达退休年龄的,不列入申报范围(除按规定经批准延长退休年龄者外)。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均不得申报。
申报评审的专业包括:地质勘查、土地工程、国土空间规划、海洋工程与技术,测绘地理信息、林业工程。
二、申报条件
(一)自然资源领域专业参照《浙江省自然资源工程领域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自然资函〔2020〕36号有关规定执行。林业专业参照《浙江省林业局下属单位林业工程专业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林人〔2020〕33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测绘地理信息专业在省评价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宁波实际作局部调整(申报人员以附件3审议评分表为参照)。
(二)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具体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 (试行)>的通知》(甬人社发〔2019〕60号)文件执行。
三、申报要求
(一)落实继续教育要求。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宁波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甬人社发〔2017〕46号)等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
测绘地理信息类每年累计不少于38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2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
(二)事业单位评聘结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根据空缺岗位数和工作需要,在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推荐参加评审。
(三)限制连续申报。从2019年起当年未通过评审,且次年无新工作业绩体现的人员,不得连续申报。
四、申报程序和形式
实行网上申报。通过个人申报、单位审核等程序上报市中评委。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
/028/login.jsp)进行个人申报,并扫码签署《真实性保证书》,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自然资源领域专业申报人员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资历申报的,需上传《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自评表》扫描件,其自评分须达到107分以上,并由2名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在职高级工程师推荐。测绘地理信息专业申报人员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资历申报的,需上传《宁波市测绘地理信息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审议评分表》扫描件,其自评分须达到118分以上,并由2名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在职高级工程师推荐。
(二)单位审核。申报对象所在单位登陆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平台,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推荐。申报对象所在主管部门、人社部门,登录管理平台,根据权限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和推荐工作。
申报对象、所在单位的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登陆账号相同,并自行注册。各区县(市)可视情自行评审或者委托市中评委评审,市属单位由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送市中评委评审。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内容
所有申报人员须提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 3 份,A4 纸打印),通过管理服务平台在线填报后打印, 并加盖各级管理部门公章。其他材料均通过管理服务平台在线填报。除业绩档案库需完善的资料外,还需填报或上传以下材料,包括:
1.《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事业编制人员填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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