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依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自然资源工程领域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20〕36号)《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林业工程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林字函〔2020〕23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度自然资源(地质勘查、土地工程、国土空间规划、海洋工程与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和林业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的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评审条件按照《浙江省自然资源工程领域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江省林业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江省林业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执行。
二、申报内容及要求
按照《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自然资源工程领域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林业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执行,申报人员及单位认真按照通知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规范、清晰。
三、材料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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