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位于马园路166-172号, 因业务发展需要另选场地。为提高国有资产使用率,经公开招标、租赁给宁波海署中医乳腺病专科医院使用。持有浙(2018) 宁波市海曙不动产权第0040640号等四本权属证书。用途为办公用地/办公。现向我局申报二层、四层至六层(一层为商业,三层为物业用房)建筑面积1065.91m2,原办公用途临时改变为商业( 中医乳腺病专科医院),期限不大于5年。按照“阳光规划”要求,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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