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属各分局、各处(室):
为提升和美化城市道路(街巷)的品质和环境,使临路(街)商店符合城乡规划、市容市貌、道路交通、安全卫生等要求,要求各相关单位加强对临路(街)商店布局的规划研究和管理,并提出如下指导性意见:
一、商店建筑设计,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和《商店建筑设计规范(试行)》(JGJ48—88)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发的有关设计标准和规范。
二、临路(街)商店的布局和设计应符合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
三、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等规划编制研究阶段,应结合有关的城市商贸规划、道路性质(交通性、生活性、步行街等)、街道功能和特色等,研究提出规划区域商业设施布局原则和相关要求,研究定义各类街道特性,并对临街商业设施布局和空间关系提出指导性要求。
四、在制定规划条件时,应按照上位规划或结合城市道路性质、街道景观等相关因素对商业设施的临路(街)布局长度或商业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提出指导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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