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功能园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供排水行业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市水务环境集团:
为全面完成2021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根据监督计划安排和相关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市水利水务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开展综合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各区县(市)、功能园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供排水行业主管部门,局属有关单位和市水务环境集团。
督查方式
分片分组,以“四不两直”为主要方式开展年度综合督查,督查发现问题“一对一”反馈,督查结果全市通报。分片分组人员安排详见附件1。
督查内容
围绕省、市目标管理考核以及2021年全市水利水务工作要点,对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投资以及面上重要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开展综合督查,同时对上半年度综合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
四、时间安排
2021年11月2日-11月12日,具体由各督查小组自行组织安排。
五、工作要求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水利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ji/ningboshishuiliju/2021/1102/4291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