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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美丽河湖建设验收管理办法及评价标准》、《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村水利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经县级自评、推荐,市级验收、复核,现将拟确定的2020年度“美丽河湖”、“美丽水乡”、“水美村庄”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水美村庄”同步认定为“乡村美丽河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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