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地城市供水行业主管部门、供水(制水)企业:
为进一步消除我市城市供水公共管网安全隐患,吸取杭州市公共管网水质污染事件教训,经市安委办、市水利局研究决定印发《宁波市城市供水行业公共管网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各地城市供水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供水(制水)企业立即按照方案要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公共供水安全。
宁波市水利局 宁波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11日
宁波市城市供水行业公共管网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保障我市城市供水行业公共管网安全运行,确保供水水质安全,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城市供水公共管网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全面摸排城市供水行业公共管网安全隐患有关情况,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开展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坚决杜绝城市供水公共管网水质污染事件发生。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本次专项行动排查范围重点为生产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其他存在影响城市公共供水安全的用水户。
排查内容为用水户内部工艺系统及设备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的直接连接情况和重点用水户设置倒流防止设备或采取其他隔断措施情况。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2019) 3.3 节要求进行整改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11月1日-30日)
各地供水企业根据重点用水户清单开展排查工作,并参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2019)附录 A 的规定,本着应查尽查的原则,扩大排查用户范围。自行制定排查计划,扩大排查城市供水公共管网安全隐患情况。
(二)自纠整改阶段(12月1日-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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