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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哲社科办关于印发《宁波市重点文化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甬哲社科办〔2023〕22号

朗读

各有关单位:

《宁波市重点文化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社科院(市社科联)党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4日   


宁波市重点文化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总则。为深入践行“八八战略”,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建设高水平文化强省和社科强省的战略部署,繁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和哲学社会科学,加快建设文化强市和社科强市的重大引领性工程,推进文化研究工程落地落实,特制定本办法。

根据文化研究工程重点研究方向,组织各方文化研究资源力量,既发挥高校学科和人才优势,又发挥全市各区(县、市)社科联、科研单位、科研基地、文化龙头企业、公共文博机构的研究特色和积极性,支持建设一批重点突出、特色鲜明、人才集聚、成果丰富的宁波市重点文化研究基地(以下简称“文化研究基地”),形成可持续的研究平台,提升文化研究能力和研究水平。

第二条 管理机构。宁波市文化研究工程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社科院(市社科联)〕是文化研究基地建设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是:指导文化研究基地建设,制定文化研究基地管理制度,组织文化研究基地的申报、评审、考核和检查管理,提供文化研究基地发展必要的支持。市社科院(市社科联)科研管理处承担文化研究基地管理服务职能。

第三条 主要任务。

1、打造高质量文化研究传承平台

文化研究基地要承担相关领域文化研究的职责,侧重于宁波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特色文化等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形成高质量的原创性研究成果,建设成为能够代表宁波市相关领域研究水平的文化研究传承平台。

2、打造高水平人才集聚培育平台

文化研究基地要打造集聚培育文化研究平台,集聚一批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集聚培育宁波优秀专家人才队伍,加强青年文化研究人才引进和培养,建立首席专家制度和专家委员会,探索柔性引才等人才制度创新,打造高水平人才集聚培育平台。

3、打造高层次学术交流合作平台

文化研究基地要积极发挥学术交流中心的作用,围绕自身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区域性学术交流活动,积极承办高层次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活动,努力打造高层次学术交流合作平台。

4、打造高影响文化传播普及平台

文化研究基地要整合本单位及有关方面力量,加强文化研究成果转化应用,将文化研究与文化传播相结合,讲好宁波文化故事,提升宁波文化软实力、影响力和感召力,打造具有辨识度的宁波文化特色品牌。

第四条 申报条件。申报文化研究基地的单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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