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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东经济合作区第二十六次市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的新修订《浙东经济合作区渔船互救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浙东经济合作区渔船互救奖励资金管理办公室对2022年11月至2024年1月渔船互救情况进行汇总审核确认后,决定对浙普渔运98608等10艘救助船实施奖励。现对拟奖励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6日-2024年8月22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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