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投资促进局,国网宁波供电公司: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推进要素配置变革”的决策部署,做好高质量发展用能保障,根据国家、省能源双控最新政策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优化能耗要素配置促进高质量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能效优先,统筹节能降碳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多措并举扩大能耗要素有效供给,推动能耗要素向单位能耗产出效益高的产业和项目倾斜,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
一是坚持全市统筹、分级配置。坚持全市一盘棋统筹谋划,充分调动用能单位和地方节能降碳积极性,各司其职,确保能耗要素供给充足有效、配置公平有序。
二是坚持源头控制、绿色发展。严控新增煤炭消费,鼓励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
三是坚持能效优先、合理保障。充分发挥能效标准引领约束作用,深挖存量项目节能潜力,加大落后低效产能淘汰整治力度。对标国家强制性节能标准先进值和能效标杆水平,把好新上项目准入关。
四是坚持部门联动、突出重点。能耗要素配置与产业发展规划、重点投资计划、投资审批监管、招商引资目录和产业扶持政策等有机衔接,向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倾斜。
二、强化能耗要素供给
全市通过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低效产能、发展可再生能源、跨省绿证交易等途径强化能耗要素供给。
(一)深入实施节能技术改造。落实节能优先方针,鼓励用能单位对标国家强制性节能标准先进值和能效标杆水平,应用先进工艺、技术、装备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支持开展企业间能源梯级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耗总量。各区(县、市)原则上按照不少于上年度规上工业总能耗的1%安排当年度节能量目标,节能量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各区(县、市)发改局,功能区经发局(经信局))
(二)坚决淘汰落后低效产能。大力推动制造业新一轮“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依法依规淘汰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重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安全生产隐患严重、阻碍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积极贯彻落实可再生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的政策,加大可再生能源开发和应用力度。按照“宜建则建、应建尽建”的原则,新上项目同步规划建设厂房屋顶、车棚等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各地资源禀赋和建设条件,结合节能降碳目标,合理确定各区(县、市)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各区(县、市)发改局,功能区经发局(经信局),国网宁波供电公司)
(四)加强绿证与能耗双控政策衔接。跨省绿证交易对应电量不纳入“十四五”能耗总量和强度范围,原则上不超过本地区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所需节能量的50%。实施新上高耗能项目可再生能源消费承诺制,允许企业以跨省绿证交易承诺形式落实能耗平衡方案。(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各区(县、市)发改局,功能区经发局(经信局))
三、优化能耗要素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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