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加快推进宁波市绿色低碳发展,加大本地绿色低碳技术、装备、产品应用推广力度,加强引导用能单位主动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产品,不断提升能效水平,为节能降碳工作提供支撑,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市节能办拟面向全市企业公开、广泛征集一批绿色低碳技术、装备、产品,择优发布《宁波市绿色低碳技术、装备、产品推广目录(2023年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聚焦本地企业,围绕工业、建筑、交通、商贸、公共机构等领域,重点征集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减污降碳等四大方向绿色低碳技术、装备、产品。
二、申报条件
1.本地化。在宁波市内依法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包括绿色低碳技术、装备、产品制造、研发企业、技术服务单位、应用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等。
2.方向性。符合国家已经颁布的产业政策,符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各行各业绿色低碳发展的重点需求,节能降碳效果明显。
3.成熟性。已经通过工程示范或用户使用等方式得到应用,在过往推广应用过程中未发生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问题,具备较好的推广前景。
4.先进性。技术知识产权明晰,技术风险可控,技术经济性突出。
二、申报材料
1.绿色低碳技术、装备、产品基本情况表(附件1);
2.申报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三、申报受理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发改委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fagaiwei_shiwujiaju_/20230919/4453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