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宁波市节约能源条例》等要求,充分发挥节能降碳示范案例引领作用,大力倡导节能降碳生产、生活方式,积极营造节能降碳浓厚氛围,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市节能办拟面向全市征集一批技术先进、成效显著、可借鉴、可复制的节能降碳典型示范案例,并面向全社会宣传推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重点
近年来,我市能源、工业、交通、建筑、农业、生态、商贸、教育、金融、居民生活等领域节能降碳示范案例为主。申报案例应节能效果显著、经济适用、或具有社会引领作用的,有一定的创新性和示范性,有利于鼓动企业、居民积极践行节能降碳理念,可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且已在我市落地实施并取得一定成效,用户认可度较高。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填写《节能降碳示范案例申请表》(见附件1)及申报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2),材料篇幅控制在2500字以内,原则上不少于1000字,内容包括文字说明以及必要的图片、影像等支撑材料。
三、申报受理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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