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促进服务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甬政发〔2020〕5号)及《宁波市有效应对疫情促进服务业平稳健康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甬服务产业〔2020〕5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开展了在线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企业技改补助申报审核工作。通过企业属地相关部门初审、市级部门复核及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评定后,确定了拟补助对象名单及资金,现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0年8月3日至8月9日。
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书面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的,请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宁波市服务业发展局 王珂琦
电话:89187785
通信地址:宁波市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1127室
邮编:315000
附件:在线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企业技改拟补助对象名单及资金汇总表.xlsx
宁波市服务业发展局
2020年8月3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发改委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fagaiwei_shiwujiaju_/20200804/284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