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市级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监察局、经发局、财政局、建设局、国资委、交通局、水利局、城管局、公交办: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拓市场促调整保增长工作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9〕42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扩内需拓市场促调整保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和政府(国有)投资管理工作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落实。
附件:关于贯彻落实扩内需拓市场促调整保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和政府(国有)投资管理工作意见
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关于贯彻落实扩内需拓市场促调整保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和政府 (国有)投资管理工作意见
为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决策部署,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拓市场促调整保增长工作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9〕42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9〕35号)、《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发改法规〔2009〕136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浙政发〔2009〕2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政府(国有)投资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省、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决策部署,把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规范政府(国有)投资管理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等规定,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监督执法,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管理效率,着力规范完善政府采购和政府(国有)投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投资效益,为扩内需拓市场促调整保增长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根据《政府采购法》、国办发〔2009〕35号、甬纪发〔2009〕28号文件要求,各采购单位应确立优先选购国产产品或采购本地产品的采购理念,在坚持“节俭、实用、必需”的原则下,从严从紧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进一步加强采购预算管理,严格控制进口采购数量,除为生命保障、科学研究、检测实验等采购需求可适度考虑高端和前瞻性外,其他采购项目在保证能正常履行相应职能的前提下,严格控制选用标准,不得超预算采购,杜绝采购需求追高求全现象。财政部门在部门预算审批过程中,对以国产产品或本地产品为采购目标的采购项目优先安排;对采购单位在采购预算执行过程中因购买国产产品或本地产品确需超出采购预算的,可按规定程序申请调整预算。财政部门将国产产品或本地产品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纳入预算支出绩效考评范围,在共性考评指标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指标中,增加采购国产产品或本地产品因素。
(二)加强项目投资概算控制
政府(国有)投资项目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控制产品和服务选用标准,不得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建设,项目单位和设计单位必须本着节约原则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扩大规模、盲目提高标准、增加建设内容。各主管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要从严从紧,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投资效益。勘察、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监理单位、造价管理、中介机构等单位要根据各自责任切实控制投资概算。
(三)规范完善招标投标管理
1、统一招标投标规则
各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管理监督部门开展招标投标有关规定清理工作,废除非正常设定涉及招标投标的行政许可、资质验证、注册登记等与《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相抵触的条件规定,废除通过设定歧视性条款限制国产设备和本地产品使用以及排斥或者限制本地企业投标的规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会同发改委、建委、财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结合本地产业发展特点,按不同产品类别,统一制定采购需求的最低标准以及供应商准入资格、门槛标准,统一招标采购的评审要素、权重和评审方法,引导本地企业积极参与我市各类采购活动,拓展本地企业市场,提升本地企业竞争力。
2、统一施工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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