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级财险承保机构: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财金〔2019〕10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管理,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128号)、《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农业保险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甬财农〔2023〕299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宁波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机构资格要求
宁波辖区内符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市级财险承保机构。
二、遴选内容
1.中央财政保费补贴标的险种经营资格;
2.试点乡镇(街道)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承保机构。(详见附件)
三、遴选提供资料
1.承保机构开展农业保险基本情况;
2.承保机构农业保险创新服务方式介绍;
3.承保机构农业保险经营规划;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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