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相关高校: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1〕247号)文件要求,现提前下达2022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给你们(详见附件1)。支出功能科目列报“2050205高等教育”。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高校请按照《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6〕72号)文件要求,安排和使用中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支持地方高校发展资金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同时,请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三、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较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请于2021年12月15日前将绩效目标报送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待2022年预算确定后,将再次核定预算,并按多退少补的原则据实调整。
附件:1.提前下达2022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表
2.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23日
附件1
提前下达2022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表
单位:万元
单位 |
金额 |
其中:双一流 |
政府经济科目 |
宁波大学 |
4560 |
2600 |
2050205高等教育 |
宁波工程学院 |
1536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财政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caizhengju/20211206/430210.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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