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一、关于“预算编制不够准确细化”问题
(一)关于项目变更较多的问题
我市申报海绵城市建设国家试点在2016年,攻坚阶段在2017-2019年,收尾在2020年。由于我市为首批国家试点城市,前期需要不断摸索海绵城市建设经验,建设方案和标准无可参照对象,试点区项目又涉及大量小区改造,难度较大,因此申报方案中的部分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作了一些必要的调增和调减。
整改情况:我们会同主管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管理,做深做细前期工作,减少项目变更;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也参照市发改委对政府投资计划半年度调整的做法,会同主管部门联合下发调整预算,将部分推进缓慢的项目资金调整至实施进度较快或新实施的项目,2019年调减项目个数减少至13个。截止2019年中央考核组考核结束,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实际完成168个建设项目,完成量超过申报方案的153个。
(二)关于资金调整幅度较大的问题
2017年预下达2018年度的中央管网专项资金时,由于江北区财力紧张、尚未明确何种方式出资,次年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计划也未完全确定,当时暂各下达1亿元给市本级、江北区。2018年江北区明确由江北交投公司代表江北区出资,其融资无法用于非江北交投承建项目,因此当年度调整了资金安排—中央补助资金用于市级项目为主,江北交投融资用于其本身承建项目。
整改情况:我局高度重视审计报告中提到的问题,切实加强预算编制的准确和深入。我局会同主管部门及早谋划下一年度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深入了解项目建设推进难点、进度和资金需求,提高预算编制和执行准确性。2019年度中央补助城市管网专项资金提前下达时,2亿元资金全部细化到具体项目,此后再未出现资金大幅调整问题。
市财政规范有效运作推进试点项目实施受到中央部委肯定。2019年12月,顺利通过由财政部、住建部等中央部委联合组织的国家海绵试点城市终期考核,到目前为止,在项目财务资金管理方面未收到国家相关部门提出的问题。近日,财政部下发《关于下达2020年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0〕181号),因我市在2019年底中央各部委联合组织的终期考核中成绩显著,财政部对绩效评价结果排名靠前的城市给予额外奖励,明确对我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奖励补助6000万元。
二、关于“预算执行率低,资金绩效不高”问题
(一)关于“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在下级沉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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