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宁波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反馈至宁波市财政局综合处。
电子邮箱:fangjf_cool@126.com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财政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caizhengju/20210309/312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