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县(市)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财政部于2006年发布《企业会计准则》,2007年起已逐步在上市公司、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金融、保险、证券行业全面实施。财政部正在进行会计法规清理,将逐步废止《企业会计制度》和行业会计制度,要求所有大中型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11年10月,财政部发布《小企业会计准则》,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同时废止《小企业会计制度》。为确保《企业会计准则》及《小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会计准则)在我市企业中平稳有效的贯彻实施,现对会计准则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实施会计准则的重要意义
各级财政、国税、地税部门要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广泛宣传实施会计准则对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当前,各企业正处于新旧会计准则制度转换衔接的关键时间节点,如果企业因循守旧或会计准则执行不到位,会带来较多的不利影响:一是对大中型企业或经济外向度较高的企业来说,他们的对外贸易、对外投资兼并合作将会遭遇会计准则的“制度壁垒”,同时也无法在经济全球化竞争中按国际通行的会计准则编制报表;二是对小微企业来说,如不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将难以享受国家出台的财政、税收等优惠扶持政策,也难以满足工商、银行等部门的会计报表报送要求(宁波市财政局等六局委2012年联合印发的雨财政会[2012] 201号文件有明确的制度安排);三是从制度执行成本看,一旦企业对适用会计准则选择不当,将会计科目、核算流程固化到财务会计核算软件中,以后再重新转换,将带来资源、人力的浪费。
二、准确界定会计准则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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