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市地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局: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教育基金会等32 家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是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非营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具有公益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精神,确认上述单位具有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纳税人通过其用于公益性的捐赠,可按规定比例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附件:具有2011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单位名单
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宁波市民政局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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