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市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及省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和“未来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
朗读
区内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推动制造业企业智能化能级提升,推进我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决定开展2020年市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及省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和“未来工厂”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市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项目
(一)重点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面向“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绿色石化、汽车、高端装备、新材料、电子信息、软件与新兴服务、关键基础件、智能家电、时尚纺织服装、生物医药、文体用品、节能环保)和新兴产业(医疗健康、工业互联网、“5G+”产业、数字经济、智能物流)等相关重点行业和细分领域中,制造业企业建设的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项目,主要包括离散型和流程型两大类。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必须是在高新区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2.申报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具有部署实施项目的财务投资能力,并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
3.申报项目应具有技术先进、市场潜力大、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特征,有较强的行业代表性,愿意积极配合参加政府组织的经验推广、现场交流、参观学习等活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已列入2019年市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项目计划的不再重复申报。
4.已建成或在建项目均可申报。其中,已建成项目是指在2019年(含)以后开工建设、且于2020年7月底前已投入运营的项目;在建项目是指目前已开工建设,且在2021年底前能竣工的项目,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5.项目总投资(不含土地和建筑费用,限于硬、软件及技术购买和软件研发投入)原则上在1000万元以上。鼓励使用工业互联网、5G、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移动物联网)、数字孪生、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鼓励使用安全可控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鼓励使用宁波本地化智能装备、软件产品和智能制造工程服务机构(平台)提供的服务(项目要素条件详见附件2)。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企业按要求填报《2020年宁波市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并编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4),报送所在地经信部门。
2. 高新区工信局对企业提交的项目资料进行初审并签署推荐意见后,于8月7日前报送市经信局(一式2份,附电子文档)。
3.市经信局将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评审,经专家评审和综合评定的项目列入2020年市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项目库。
二、2020年省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和“未来工厂”项目
(一)重点支持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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