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宁波高新区管委会印发关于标准创新品牌培育引领质量强区战略若干意见的通知》(甬高新〔2022〕6号)有关规定,经企业向所属街道、专业园提出申请,街道、专业园初审盖章后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审核后,提出2023年度宁波高新区关于标准创新品牌培育引领质量强区战略拟补助企业名单,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自2024年4月22日起至4月26日止。 二、反映问题的方式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高新区政策 > 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guojiagaoxinqu/gaoxinqushichangjianguanfen/2024/0424/446559.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